《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办法》从3月1日起实施,新沂市运管所统一组织深入驾培学校加强《办法》宣传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全面加强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依法经营,规范培训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促进新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行业健康发展。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成立宣讲领导小组,组织全市驾培学校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学员集中学习《办法》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办法》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驾培行业规范服务,依法经营。
二是利用讲座,新闻媒体、报纸、横幅对《办法》实施进行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办法》实施内容。做到众所周知,家喻户晓。
三是《办法》实施对强化驾培行业监管约束力,狠抓贯彻落实,依法加强教练员管理、培训和教育,文明施教从我做起,进一步提高驾驶培训质量,确保驾培行业持续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