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优化城市交通环境领导小组公布《天津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环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3月15日征求意见最后一天,共收到市民提交的意见建议990余条。
根据实施意见,天津优化城市公交环境的主要措施包括:加大公交优先发展力度,大幅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完善慢行交通设施,改善慢行交通出行环境;适度限制小客车使用,从时间、空间上合理引导出行;加快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交通体系;优化公共设施布局,有序疏解交通压力;实施科学管理措施,提高交通运行效率;完善交通政策制度,保障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等七个方面。其中主要涉及建设快速公交系统、设置公交专用车道、优化公交线网等30项具体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将确保天津中心城区道路平均车速不低于25公里;公交与地铁之间“无缝接驳”,步行至公共交通站(点)不超过10分钟;出行结构合理,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40%以上,非机动车出行比例不低于35%,小客车出行比例控制在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