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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次死亡10人以上 运输企业负责人撤职
来源:山西晚报 2012年3月1日9:57

    今日,山西省政府召开进一步加强全省道路客货运输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上透露: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责任事故的企业负责人,要依法撤销职务,并在5年内不得担任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6个月内发生两起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的企业,交通运管部门要责令停业整顿。

  会议强调,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的道路客货运输安全工作,从2月1日起,没有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者未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的车辆,将暂停其营运车辆资格审验;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要严格落实夜间驾驶、低能见度气象条件考试,大中型客车要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转弯等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培训和考试,提高客运驾驶人的驾驶技能。营运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要列入“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参加从业资格考试;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大对旅客运输车辆中途拉客、不按审批线路运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6月底前,所有省际班线客运车辆和省际旅游客车要全部实行安全告知制度。

(值班编辑:舒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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