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作风建设,关键在于抓重点、抓关键、抓举措、抓落实、抓实效、促发展。“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中央政治局已经为全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了表率,受到了亿万中国人民的广泛拥戴和赞誉。毋容置疑,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自觉执行《八条规定》,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及自身需求。这《八条规定》,就是《八条铁规》。简言之,《八条铁规》: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
抓作风建设,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作风体现着素质,展示着作为,彰显着形象,树立着威信。作风问题,事关科学发展大局,事关民族复兴大业,事关实干兴邦成效,事关党群关系得失,事关队伍建设水准,更体现着“面向未来、美丽中国”的对外整体形象。因为,党员领导干部是基层各项工作的“领头人”,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执行者”,因此,必须率先垂范,作出榜样。《八条规定》,就是《八条铁规》,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执行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标尺”。要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切行动听指挥,改革发展才能见成效。要严格执行《八条铁规》,言行一致,求真务实,充分发扬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虚心倾听群众呼声和合理化的建议意见,把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能、所见,正确引导到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中国梦”的工作实践之中,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严于律己、廉洁自律,教育好自己的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为人民群众做好榜样。以为民务实、排忧解难、发展经济、促进提高的工作业绩,赢得群众的信赖和好评。
抓作风建设,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敢于负责。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工作成效,关键取决于作风建设是否深入、党员领导干部有无敢于负责的精神。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没有形成的“良方”,更没有唾手可得的“美餐”,任何时侯、任何条件下,无论是遇到什么困难和挑战,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群众之中,及时把党的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指示精神很好地贯彻落实到人民群众之中,让人民群众提高知晓程度,更好地配合工作。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与科学发展地方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与解决实际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把认真贯彻落实《八条铁规》与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凝心聚力促发展与开拓创新抓实效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坚持常规性管理与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少说空话,多干实事,调动好方方面面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实践中改进作风,在实干中提升水准,在创新中力促发展,着力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号召力、指挥力、凝聚力、亲和力,以及社会信誉度和满意度,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得到不断地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