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天台运管所组织了由天台国税局、交通运输局和运输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营改增”工作座谈会,积极做好道路运输业“营改增”宣传解释工作,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浙江省从12月1日起将在全省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简称“营改增”)的试点工作。就前期试点的省市情况来看,其他企业的税负基本有所减轻,惟独交通运输企业存在税负增加的问题。
为了消除各道路运输企业的顾虑,该县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首先传达了市局文件精神,强调“营改增”工作是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改革。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就“营改增”的税率、免税政策、税收划分、政策的衔接、发票等重大问题作了详细说明。
最后,该县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确保试点期间道路运输企业的税负基本不增加”。
到会企业负责人则担心“营改增”后,税负的大幅增加,会导致道理运输业全面亏损的顾虑得到了化解,给各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吃上一颗“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