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下午,淮安交警高速四大队办公楼前鞭炮齐鸣,交通事故当事人葛某的亲属将一面写有“人民卫士,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大队办案民警朱龙手中, 对大队办案民警秉公办案,公平、公正地处理交通事故案件表示衷心感谢。
2012年6月22日14时20分许,葛某驾驶牌号为苏A027S3小型普通客车(车载两人)行驶至新扬高速管镇收费站附近与张某驾驶号牌为皖KB7418/皖KL823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葛某和其车乘车人一人死亡,另一人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大队办案民警朱龙接到报警后及时赶赴现场,全面收集证据,客观还原案件事实真相,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平认定理应承担的事故责任。通过办案民警不懈努力,事故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