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8时,28部流动服务车驶出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的营区,分别奔赴牟平城区和当地各旅游景区,担负起“十•一”长假期间流动服务的便民职责。
流动服务车均由牟平交警大队装备的勤务警用车辆“变换职能”而来。在节日长假的8天时间内,这些“变职”而来的流动服务车。除履行城区和景区交通秩序维护和巡查的职责外,重点针对出行的民众和游客的需要,在一线发挥“便民”和“服务”的功能,随时接受各界民众的求助并提供应急服务。为保障流动服务车“履职”之需,牟平交警大队分别为28部车辆,印制了《牟平区域示意图》、《牟平景区旅游指南》、《节日出行平安提示卡》、《致游客朋友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同时,配备有便携式脚踏充气筒、常见病和多发病应急救助药品、医用纱布和胶布、移动式无线电话、车辆简易维修工具、备用车辆电瓶、牵引车辆专用钢索、塑料雨衣和雨伞、瓶装饮用矿泉水等物品。所有分布城区和景区的流动服务车,在车体醒目位置,皆用“即时贴”标有易于识别的辨认标志,各界民众如有求助需要,招手后流动服务车将随时停车提供便民服务。这些“履职”城区和景区的流动服务车,全部打破常规勤务模式,每天清晨即上岗流动,晚上延时至19时之后方能撤岗。真正以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为出行途中有难的民众提供快捷的帮助和便利,最大限度地彰显交通民警对人民群众的关爱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