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0日上午,利用双休日校车空闲时机,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组织10余名民警,将辖区从事接送学生的30余部校车,集中进行车辆安全性能统一检验。通过为校车“查体”,根除影响平安运行的隐患,确保校车不带“病”上路行驶。
10月20日上午8时,参加校车检验的10余名民警,分成2个检车小组,分别来到承担接送学生任务的牟平公交公司和牟平客运公司,展开对校车的全面检验。在检验过程中,民警除了重点检测校车的刹车性能、传动部分、转向机件、灯光系统、动力传输、轮胎磨损程度等项目外,还逐车查验了校车的应急锤、灭火器、逃生门、消防桶、防滑沙等配备状况,并对每部校车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予以审核把关。不仅如此,按照检验规范,每检一部校车,民警均要将检车项目和隐患“黑点”等信息登记造册、记录在案,并由校车驾驶人和检车民警共同签字确认、留存备查,从严明晰各自的责任。对检车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民警当场要求驾驶人立即整改,短时间内无法排除的安全隐患,则向校车驾驶人当面下发《校车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暂时收缴行车证等有关证件,临时停止校车上路运行资格,待清除安全隐患之后,经过再次复检达到安全标准发还暂扣证件,恢复校车营运资格。据统计,一上午紧张繁忙的检验,牟平交警大队的民警共为39部校车进行了全面“查体”,并结合检车排除可能影响安全运行的隐患11处,从源头防范上有效避免了校车带“病”上路行驶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