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台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充分发挥道路运输安全动态信息监管平台作用,从制定监管方案、落实监管人员、设备设施购置、人员培训入手,进一步加大了科技信息化在引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支撑作用,为全县道路运输安全发挥了“千里眼”和预防、预警保障作用。
一是建立健全了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监管与企业监控两级动态信息监管平台。今年以来,该所按照“行业引导、企业负责、统一标准、规范管理”的建设原则,依托省、市、县三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硬件网络平台和甘肃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监管平台,对全县客运、货运、出租企业全部完成了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目标任务。自运行以来,实现了对运输车辆驾驶人行驶、 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实时监控,充分发挥了监控信息平台在定位、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运营管理、通讯等方面的综合功能,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了全县道路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的目标。
二是信息监管平台为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发挥了强大的智能管理作用。该所在推广应用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上,首先是行业管理部门和客运企业高度重视,建立了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信息监管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24小时动态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在安全管理上加大投资,购置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投影仪,安装了通讯设备,实现了车载终端动态实时画面监管、语音提示、短信发布、跟踪轨迹回放、超速警报提示、站场安全动态全方位的监管,大大提高了客运安全智能管理目标。至目前通过监管,已处理违法、违规驾驶人员15人,实现了客运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预警目标,未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三是实现了数据兼容,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做为行业管理部门,该所整合了全县道路运输企业信息资源,在县运管所建立了全县道路运输GPS信息监管中心,安排专人值班,完善了监管记录日报制,根据监管情况随时发布天气和超速信息提示,随时向企业监控平台下达指令和安全告知提示,认真履行了行业监管职责,为确保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发挥了强大的智能、预警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