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在九江县兴发停车场,一名老汉因为摩托车被暂扣,竟诬陷交警偷走其包里面3500元现金。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进行技术取证,县局纪委提前介入调查。刑侦大队民警对老汉皮包、车辆后备箱进行指纹取证,未发现执勤交警的指纹等证据,在铁的证据面前,老汉承认自己是为报复诬陷交警。
当日早上7时许,九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体民警例行在县城各主要路口检查无牌、无证、无保险“三无”车辆时。在双瑞路一粮站铁道口处,执勤民警检查赣G2A375摩托车时,驾驶人刘某,狮子镇黄金村人,民警请他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保险证明手续时,刘某称证件在家没带。民警向其说明:驾驶机动车必须要有驾驶证、行驶证、保险等证件,如有及时叫你家人送过来;如没有车辆将被暂扣,待相关手续办齐后才予以放车。刘某称自己有事,没时间等。就准备冲卡,执勤交警只好依法将其摩托车暂扣。在向其出具暂扣凭证时,他不但不签字还将暂扣凭证丢在地上,还打电话叫儿子带人到现场助威,并诬陷交警偷其3500元现金。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刘某悔恨不已,将要为他的行为负相关的法律责任。(刘礼平 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