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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摩托车超车酿惨剧 九江县交警精心处置“善后”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谭伟 2011年9月29日10:59

2011991630分,在九江县江洲镇水委会东200米处因一摩托车超车与一中巴客车发生了碰撞,造成一人当场受伤,后因伤势过重在送往医院途中不治身亡。事故后,死者家属因与运输公司在赔偿问题上未能达成协议,多次聚众哭闹滋事,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超车酿成惨剧   家属抬尸滋事

当日1634分许,待民警赶到现场时,伤者面色惨白,明显伤势较重。见状,民警一面紧急拨打120请求救援,并积极安抚好事故家属,另一面做好事故勘查调查、现场交通疏导等工作,并及时将现场情况向领导汇报。当即因伤势较重,伤者在送往医院途中不治身亡。经查,死者刘某,系事故方摩托车驾驶人沈某的妻子。据交警部门初步调查,事故起因为摩托车驾驶人沈某在超车时与一中巴客车相撞,不幸酿成了车祸。死者不治身亡后,其家属将尸体抬至浔晟客运站内,扰乱了该客运站正常的工作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得知这一消息后,该中队民警与江洲政府综治领导立即赶到车站,开展安抚工作,并与家属一起商讨处理意见。至910日凌晨2时,客运站才与死者家属达成初步处理意见,死者家属终将尸体抬回家。

 

索赔金额不一   双方又起冲突

910日清晨,死者家属一行20余人来到江洲中队哭闹,要求相关部门立刻给予答复,并且浔晟客运公司要赔偿40万元人民币。为安抚好死者家属情绪,江洲镇政府领导积极组织官场村、客运公司和死者家属的相关代表商讨处理意见及赔偿事宜,由于死者家属代表意见不统一,导致商讨未果。当日下午2时,在部分家属的煽动下,约60人的死者方老少妇女聚集在江洲派出所吵闹,要求立即得到处理结果。这一行为严重影响派出所正常的办公秩序。与此同时,江洲派出所接到浔晟客运公司报警称,死者大女儿沈某某纠集部分家属到浔晟客运公司车站内拦车,扰乱了该公司客车正常的载客运营。接警后,派出所的四名民警立即赶往浔晟客运公司,对死者家属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告知其行为的违法性,要求其立刻停止,几经劝解未果。直到下午6时许,死者家属才陆续离开了公司。

调解陷入僵局   家属再次闹事

为尽快化解纠纷,910日晚,处理这起事故的责任民警召集了死者家属和浔晟客运公司,就事故基本情况向双方作了说明,同时和江洲镇政府、江洲派出所、官场村委会等单位组成调解小组,促成双方谈判商讨赔偿事宜。谈判中,死者家属要求浔晟客运公司赔偿14万元,而浔晟客运公司却只答应赔偿13万元,几经商议未果,致使调解陷入僵局。因索赔遭拒,9118时许死者家属又聚集在公路上及浔晟客运公司车站内拦车,不让该公司客车正常载客。由于死者家属情绪过于激动,对于民警的劝阻熟视无睹,仍然继续其扰乱浔晟客运公司正常营运的违法行为,导致当天大量回家过节的学生和打工人员无法正常回家,其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江洲百姓的正常出行。

依法精心调解   成功处置善后

912日上午8时许,县局机动大队接到县局命令立即赶往浔晟客运公司协助处理事故善后事宜。执勤民警到达现场时看到,死者家属沈某某等人披麻戴孝仍在浔晟客运公司院子内哭闹。见此情况,民警一一对其耐心劝说,由于死者儿子情绪异常激动,根本不理会民警的劝说还不断上前对民警嘶吼,并带领其他死者家属一拥而上,对民警进行拉扯。后为尽快控制局面,减小闹事行为造成的严重社会影响,民警按照上级指令将几位带头滋事者带离现场,并于当晚依法行政拘留三名带头闹事的死者家属,同时,交警部门依法刑事拘留事故双方驾驶人。由于公安部门的严格执法,最终震慑滋事行为。后经九江县公安交警大队及各部门的精心协调,死者方终于与浔晟客运公司达成赔偿协议,同意浔晟客运公司13万的赔款,其中扣除因滋事造成该公司损失的1.8万元。至此,这一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终于得以化解。(刘礼平 黄益华 张婕妤)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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