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泰州市市区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针对徐某家中经济困难,对其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宣讲教育,经济上酌情给予了处理,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2011年9月22日上午10时左右,泰州市市区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装载钢卷的车牌为沪BL6428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超限嫌疑,经检测,该车为六轴车,超限41.12吨,超限率达74.76%。
该车为上海大顺汽车运输公司所有,在9月19日凌晨,已经因为超限运输被处罚,经执法人员仔细了解、查证后,确认此车是“卸后重装”。根据泰州市公路管理处下发的泰市路超管[2011]132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八部委明确的超限认定标准,“准确认定超限运输行为,落实卸驳载措施”,执法人员在查证属实的前提下,对此违法车辆进行二次驳载,消除了违法状态。
鉴于此车驾驶员徐某已经认识到超限行为的危险性与社会危害性,能较好地配合执法人员接受检查,并进行卸驳载,而徐某家中经济困难,该站酌情进行了处理教育,徐某本人也非常感激满意。
近一段时间以来,该站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抓好超限执法工作,10多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目前,该站所检查出的超限当事人的对抗行为明显减少,辖区内的超限车辆也已得到了明显的控制。(兰斌芳 刘 寅 余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