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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条例》修订积极采纳各界意见建议
来源:中国公路 2011年8月19日8:49

    18日,由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政策法规司联合举办的《道路运输条例》修订工作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除运输管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参加外,还邀请了全国各地运输企业和相关法律专家代表,充分听取了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部道路运输司司长李刚介绍,《道路运输条例》主要修订内容有五个方面:一是强化道路运输管理新职能。明确将出租车、汽车租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物流市场有关管理等内容纳入法规调整范围,《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则单独出台,未纳入调整范围。二是强化地方政府的权利义务。在明确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责的同时,此次修改对地方政府的权利和义务也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三是强化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突出规划在道路运输市场资源调控中的作用,强化招投标制度的法律地位。四是强化货运市场监管职责。明确货运经营的分类,提高货物运输经营特别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市场准入条件。五是强化安全监管体系。围绕促进道路运输安全运行长效机制建设,此次修改从人员条件、技术装备、动态监管、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等方面明确了政策要求。

  据了解,交通运输部自2010年启动《道路运输条例》修订工作以来,已在兰州、北京、海南、郑州、乌鲁木齐等地先后5次召开征求意见会。今年年初制定了《道路运输条例(修订稿)》征求意见单,共收到全国各地意见建议574条,采纳率达72%。

(值班编辑: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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