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交通民警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维护民警的执法权益,提升一线民警执法的科技含量,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自2011年3月开始启用执法记录仪,深得群众好评,被群众誉为牟平的“移动电子交警”、公正执法的“天平秤”。
据介绍,为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牟平交警大队一是要求事故处理中队、各执勤中队、窗口服务单位的民警,在上班期间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配备执法记录仪的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和为群众提供服务时,对全过程进行视频摄像,确保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各中队、科室设有专用电脑负责存储执法记录仪的记录内容,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删改,不得提前销毁影像语音资料。二是建立存储文件夹,一人一档、一案一录像,并定期刻入光盘建档保管,便于查询取证使用。三是大队专门制定《关于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规定》,明确使用保管、运作流程和使用纪律。四是大队每月定期组织一线民警参加培训班,针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维护保养、民警执法中的案例进行讲解、分析,并通过民警们的相互交流,提高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效率,提升大队执法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水平。
据统计,执法记录仪启用至今,执法民警与违法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大幅减少,违法当事人恶意投诉民警事件得到有效遏制,“移动电子交警”既能监督民警文明规范执法,又能防止交通违法行为人无理取闹,成为牟平一道靓丽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