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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全国交通运输先进物流企业和优秀物流管理者”评选启动
来源: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2011年7月4日10:4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和交通运输部《“十二五”期交通运输行业促进现代物流发展对策研究》中提出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更好地总结和交流交通运输行业物流企业(以下简称:交通物流企业)从传统产业向现代物流产业转型的建设经验,积极引导交通物流企业在转型中诚信经营和树立企业品牌,不断提高做好“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和交通行业优秀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先进物流企业和优秀物流管理者”的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主题和申报条件及要求

    1.201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先进物流企业和优秀物流管理者活动的主题是:“推进交通物流品牌建设,促进现代物流业大发展”。

    2.201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先进物流企业和优秀物流管理者的表彰设置单位和个人两项,名额分别为50个。先进单位为“优质服务示范物流企业”、“诚信建设示范物流企业”、“创新能力示范物流企业”、“信息管理示范物流企业”。优秀个人为“杰出物流管理者”、“优秀物流管理者”等。有关申报条件及要求(见附件一)。

二、组织与程序

    由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和交通行业优秀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交通部批准设立的评审机构)的相关领导及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工作委托中国交通企协物流委员会负责。

    1.中国交通企协物流委员会负责受理申报工作,并对事迹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初审条件的事迹材料上报评审委员会。

    2.评审委员会组织若干个行业专家组,对符合初审条件的事迹材料进行评审,通过后将拟推选名单在“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网”、“中国交通物流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与其他相关官方网站链接。

三、表彰与宣传

    对经审定批准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分别授予年度荣誉称号,拟在今年11月底召开的“第二届全国交通运输物流业发展推进大会”上进行表彰,颁发奖牌、证书。同时选择部分获奖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事迹材料在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权威性媒体上进行报道、宣传,推广;编制年度“全国交通运输先进物流企业和优秀物流管理者”事迹汇编。

    荣誉称号当年度有效,可连推连获;同时中国交通企协根据“好中选优”原则,对连续三年获得“全国交通运输先进物流企业和优秀物流管理者”命名的,并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予以优先推荐申报部文明办承办的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综合表彰。

    全国交通运输先进物流企业和优秀物流管理者的申报工作,作为鼓励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现代物流产业的建设、提高交通物流企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以及企业整体素质的一项长期重要活动定期进行,希望广大会员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积极踊跃参加。

四、其它事宜

    本申报工作作为我会服务会员单位和行业的一项重要公益性活动,企业、个人自愿参加,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也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收取相关费用。

    请各单位和个人根据“全国交通运输先进物流企业和优秀物流管理者申报条件及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一式二份,所有材料电子文本一份。于2011年8月31日前以挂号或特快专递形式报送,《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ctlorg@126.com。邮件主题栏注明申报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1209室
邮  编:100013
联系人:胡曙南、刘美荣、庞健康、李长祁联系电话:010—58278093;     传真:010—58278094

(值班编辑: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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