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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牟平交警“四心”工作法 惠民亲民赢民心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林健 2011年7月28日17:36

今年以来,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结合争创人民满意活动的深化推进,按照为民服务追求卓越、努力超越的工作思路,创新便民服务措施,提升惠民服务质量,在日常为民服务工作中全面提升“四心”工作法,着力打造亲民交警队伍,以实际行动惠及百姓,进一步和谐了警民之间的鱼水情谊。
    
服务群众必热心。大队要求各中队、科室本着“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宗旨,对群众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清茶待人、一声暖心问候”,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车管业务大厅所推行的弹性工作制、限时办结制和延时服务制,让群众少跑一趟腿、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实实在在感受到实惠。 

执法办案持公心。大队要求每一位民警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违法处理程序》、《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好执法工作,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忠实当好法律的执行者和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在每一次执法服务工作中、处理每一起案件中,严格用法律政策的标尺衡量,用公平正义的天平衡量,做到合法合理、平等对待、不偏不倚、及时高效,确保每一次执法和办案都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化解矛盾定耐心。大队充分依托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巡回法庭、保险理赔中心,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工作,通过多方联动做好交通事故当事人的矛盾化解,耐心细致讲解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做到办案程序透明、公开,及时消除群众心中的疑虑,化解当事双方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处理违法多关心。大队坚持以人为本,人性执法,要求全体民警、协警在日常处理违法行为过程中,对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教育劝导为主;对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教育先行、处罚在后,以血淋淋的事故案例教训,让当事人充分认识到其违法行为对自身、家庭及社会的危害性,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教育违法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行车、平安出行。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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