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5月底,丰县15家水运企业已全部通过核查,审验船舶614艘,审验率达到95%,位居全市前列,受到市处领导的赞赏,也得到各水运企业的一致好评。
丰县运管所对2011年度水运核查工作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做到周密部署,分工明确。严格按照企业自查,县所初审,检查小组对经营资质现场核查,市处复核及换证的程序,有条不紊地开展水运企业的核查与营运证的换发工作。核查过程中,各水运企业与运管所紧密配合,积极提供核查所需的各项材料,县所人员认真做好初审关,严把核查材料的真实与准确,由于准备充分,材料过关,市处复核材料合格率高,保证了我县换证工作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