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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榆林运管处集中精力 开展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段高贵 2011年6月29日9:4
    2011年,是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年,榆林市运管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交通运输系统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积极行动、扎实工作、依法严管,力争做到“五个固定”(机构、人员、经费、设施、装备),强化四个源头监管(车辆、驾驶员、货运企业、货源单位),开展“三个培训”(纪满分驾驶员培训、货源单位培训、治超人员培训),做好“三项考核”(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从业人员诚信考核、源头治超目标任务考核)。通过道路货运源头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初步形成科学管理、常态管理的源头治超长效工作机制,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信息畅通,实现货物装载源头分类科学,监管有效,政府公示的源头监管点(或区域)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与路面治超形成有效联动,对路面查处的车辆倒查源头,倒查处理率达到60%以上,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市县运管部门成立“源头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专职主任和相应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和交通工具,每季度至少向同级交通主管部门汇报一次源头治超工作。运管机构内部实行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任务,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形成科学完善的层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县所对政府公示的货物装载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建立本区域内政府公示货物装载单位档案,并制作分布图。每周将对违规装载源头单位及工作人员、从业驾驶员、车辆维修企业、非法改装车辆的处罚情况上报市处,每月将辖区内车辆维修企业数、公示货运源头单位总数及各分类单位数上报市处。
    市处将“源头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纳入年度源头治超工作考核内容,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县所,按照以奖代补追踪问    的原则在补助经费上予以倾斜,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通报批评,在补助经费上予以扣减。

  (二)科学分类,落实源头装载企业监管责任

    根据货运装载源头不同特点科学分类,省局已核定神木县锦界煤矿、韩家湾煤矿、凉水井煤矿、大保当集装站、西沟集装站、榆阳区中能煤矿、定边县北梁石料厂等7家源头企业为重点监管企业。神木县店塔镇孙家岔镇区域、西沟乡麻家塔乡区域、锦界镇大保当镇高家堡镇区域、大柳塔镇中鸡镇尔林兔镇区域、榆阳区煤炭专线、府谷县庙沟门乡三道沟乡老高川乡大昌汗乡及野大公路沿线等6个区域为货运装载源头巡查监管区域。今年我们将认真落实货运装载源头企业政府公示制度,在被政府公示的源头企业制作悬挂源头治超公示牌。建立健全货物装载单位管理和车辆装载信息登记报送制度、在3月底前与企业全部签订装载责任书,全面落实源头装载企业的义务和责任, 督促企业内部在4月中旬必须建立治超组织机构,明确装载、开票、计重等人员及其负责人的治超职责,并进行培训。源头企业认真填写源头车辆装载登记表、源头单位治超工作日志汇总存档,并每月向县运管所报送。运管所要在6月底前建立货运装载企业、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及驾驶员信誉档案,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纳入信誉考核管理。

  (三)相互补充,部门联勤联动机制运转有效

   按照源头(装载企业)、路面(治超站、卸货点、检测车、收费站)、源尾(建筑工地、收货企业)联动的工作要求,积极加强与公路部门和收费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以“路面促源头、以源尾补源头”,形成源头监管点、治超检测站、治超卸货场、计重收费站、流动检测车“五位一体”治超监控网络体系。在县市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与路政、收费建立日常联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运政人员进驻治超站制度。对路面和源尾发现抄报的非法超限车辆,严格倒查源头。严格落实“黑名单”和“一超四罚”制度,对路面查处的车辆倒查源头,追究货运企业、驾驶员、装载企业的责任,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倒查处理率达到60%以上。从2011年7月1日起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四)明确责任,建立运政源头监管长效机制

    县运管所根据货物装载单位数量成立适当的巡查队,对辖区内一般货物装载单位实施巡查监管;对特别重要的货物装载单位实施进驻监管;对车辆维修企业实施监督检查。采取“一日多查、一日一查、隔日必查、不定期抽查、重点进驻”等多种监督管理方法,主要查验源头单位装载登记情况、治超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装载货物车辆过磅单、煤炭运销单、焦炭运销合同等相关资料;定期或不定期对源头单位的治超制度建立、职责履行、相关人员培训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装载登记情况与车辆出场过磅单核对。定期将辖区内源头单位的治超情况汇总分析后上报市处。运管驻站人员、巡查人员要每日填写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并要有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章后留存。

  (五)转变方式,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在治超方面的作用

    彻底改变监管方式,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变站岗为查岗、变看管为监管,以巡查为主,加大日常检查、督查、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货运车辆无牌无证、标识不清、大吨小标、私自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解决短途超限运输问题。加大科技治超工作力度。今年榆阳、神木、府谷三县区要建立起源头治超远程监控平台,市处将给每个平台10万元的资金补助。6月份市处将组织各县区治超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榆阳、神木、府谷三县要全面推行源头装载企业保证金制度。
 
   同时该处将进一步加强运政治超执法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严格执行运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实行运政源头治超执法人员半军事化管理,强化运政治超内部稽查工作,严格规范源头治理的执法行为,严禁无据进行超限超载处罚,严禁出现以治超为名的公路“三乱”行为,严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树立运政源头治超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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