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有关部门依法监管的原则,东海交通运输局层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做到“四个结合”,扎实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生产单位工作特点和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排查治理与经常督查相结合。以全面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以加大平时督查力度保证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排查治理与基础建设相结合。大力探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四是排查治理与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相结合。调动职工参与监控的积极性,实现职工安全生产工作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和持续改进,从而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