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道路客运事故多发的态势,结合该县道路客运实际,决定在玉环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20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的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工作安排,交通运输部门:牵头成立由公安、安全监管部门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工作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对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场)的检查和整改;按要求及时汇总、填报专项行动整治情况;严查营运驾驶员的资质,加强对违法营运驾驶员的查处。
公安部门:配合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全面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对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开展排查,对所有运输企业法人、管理人员和营运车辆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安监部门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及时将营运车辆和驾驶人的违法信息抄告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
安全监管部门:配合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对客运企业安全大检查,会同交通运输、公安部门积极向地方政府反映道路客运隐患整治的主要问题;牵头查处道路客运事故;专项行动期间,配合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各种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营造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全社会关注、全社会监督、全社会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采取运输企业自查自纠与交通主管部门检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5月10日前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5月11日至6月10日检查整改阶段,6月30日前为验收总结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