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切实加强港口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证运输安全,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印发了《灌南县港口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对港口超限超载工作作出全面布署。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全县从事水陆货物转运的港口码头。通过专项治理,全县港口码头源头调查和治超政策法规宣传实现全覆盖;全县50%的港口码头列入巡查范围,并建立车辆装载内控制度,把港务处城区作业区、开发区新港区、汤沟作业区等3个码头作为源头监管重点;年道路进出港货物达20万吨的港口企业全部安装称重设备;港口源头出港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为做好治理工作,该局将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源头治理氛围。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治理要求与措施等主要内容,在港口码头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宣传工作,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介进行宣传和报道,形成舆论氛围。开展港口源头排查,确定监管重点。重点对装卸钢材、木材、砂石、煤炭、粮食等货种的港口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掌握进出港口货物的主要承运单位、货种、流量和流向,摸清进出港口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具体情况,确定源头监管的重点港口码头。在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该局将落实措施,督促辖区港口码头企业落实超限超载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制度,配备称重设备,规范货物装载行为,开展港口码头源头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治理行动将持续至2012年2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