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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奖励春运举报客运车违法行为的举报人
来源:卢学民 2011年4月26日10:37

    4月25日,笔者从四川省公安厅就交警总队获悉,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奖励春运期间举报公路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人,经核实,共计有99起公路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群众举报人受到奖励,省交警总队已统一向这些举报客运车辆违法行为9个市州交警支队拨发奖励金33900元,再由当地交警将奖金发放给举报人。

  春运期间,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继续推行对公路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凡举报7座以上公路客运车辆超员20%(含)至50%,经交警部门查证属实并依法进行了处罚的,奖励300元;凡举报7座以上公路客运车辆超员50%(含)以上或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的,经交警部门查证属实并依法进行了处罚的,奖励500元。经审核,2011年春运全省共有9个市州查实群众举报公路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99起,其中超员20%至50%的78起,超员 50%(含)以上的15起,无证驾驶3起,醉酒驾驶3起,省交警总队发给举报者奖金33900元。其中:

  绵阳20起,奖金7000元;南充28起,奖金10600元;泸州12起,奖金3600元;宜宾15起,奖金4700元;广元12起,奖金4200元;雅安4起,奖金1200元;资阳1起,奖金300元;巴中5起,奖金1500元;高速交警支队2起,奖金800元。

(值班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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