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下午,江苏省全省第二季度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例会在泰州市下辖的县级兴化市召开,13个地级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处长参加会议。
据了解,兴化市交通运输局在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中率先实施了“安全监管四项制度”受到了良好的效果。安全监管四项制度是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安全隐患整改督办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省厅安监处处长总结讲评了第一季度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并就继续“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作了具体部署。与会代表观看了兴化市航道管理站“平安交通示范点”创建专题片,听取了兴化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四项制度”的实施经验介绍,同时还对如何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实效、如何发挥科技监管作用进行了充分的“面对面”的讨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