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宣传日。当天上午9时,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派出民警、走向市区街头,参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市区宣传活动。
参与此次宣传活动的9名民警,携带着“特殊标本”,在市区繁华的工商大街设置宣传教育的“主阵地”。携带的“特殊标本”为: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证,地下黑作坊假冒制造的机动车号牌,变更或造假印制的进口机动车海关验讫票证及单据等“冒牌货”。宣传过程中,民警通过现场展示、实物讲解、真假对照等方式,逐一向过往的市民群众答疑释惑,并面对面的向市民传授运用眼看、手摸、色泽判断等简便快速方法,识别假牌、假证、假手续的基本常识与技巧。同时,用实物演示的方法,耐心细致的将真牌、真证、真手续的防伪辨别标识,全面向受众详加讲授,并当场解答了市民群众,针对假牌假证等提出的一些疑难问题,通过这种方式的宣传和教育,使广大消费者能够在日常生活中,主动运用所掌握的“基本功”识假辨伪,防止上当受骗。这种形象、直观、新颖的宣传教育,受到市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为阻断假牌、假证、假手续流入消费者群体,筑起社会化的首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