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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部门要求公路客运须明确上限票价
来源:甄真 2011年12月8日8:34

  今天从省物价局了解到,自9月1日起山东省执行新的道路班车客运运价政策以来,我省个别地方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把关不严等问题,导致上限票价的核定不符合实际的情况。省物价局为此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道路班车必须明确上限票价,各市间对开班线上限票价水平要保持基本一致。

  省物价局要求各市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自查,凡与文件相关要求和规定不一致的,应立即停止执行,并按照文件规定进行纠正。全省各地要对公路客运上限票价重新核定,严格按照规定的办法对线路的营运里程、通行费的分摊标准进行测算;继续做好各市间对开班线上限票价的衔接,保持上限票价水平基本一致。如果春运前上限票价仍不能衔接的,春运期间一律按较低一方上限票价标准执行。道路运输经营者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在上限票价的范围内变动执行票价的,应提前两周备案公示。此外,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利用不同形式做好道路班车的明码标价。据悉,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将加强对新的运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值班编辑:郭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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