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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济南民办学校校车也要"上户口"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 2011年12月26日15:30

    纳入车辆户籍管理

    日前,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合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了一次摸底排查。尤其是民办学校(幼儿园)以及私人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将被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详细掌握辖区内学生接送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档案。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将组织对辖区内登记、备案的学校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严格检查审核,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车要立即停运,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另外,主要对校车定期进行检修,确保校车能够定期保养和维护,保持各项机件性能良好。

    3年内的“满分司机”

    禁开校车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规定,教育、公安交管部门将集中审查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

    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市民可向交警部门提供线索,或拨打教育局电话66608058进行举报。

    未装校车标识

    要被拍照备案

    有关部门将对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的,重点检查备案情况,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备案、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要逐一利用数码相机、摄像机拍摄取证,详细登记车辆、驾驶人信息和所运送学生姓名、年级及所属学校,并依法严厉处罚。

(值班编辑:郭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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