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渡口安全检查。要求渡口工作人员提高汛期安全意识,严禁不符合要求的渡船、渡工从事水上营运,杜绝渡口安全设施配备不齐全现象发生。
二是工地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防汛措施落实和应急准备情况及未封闭施工的工地标志标牌设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工地汛期施工安全。
三是城区防洪检查。对因交通工程施工造成河道、下水道等不畅通的地方进行排查并及时疏通,防止城区积水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