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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调整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来源: 2010年9月14日14:59

    根据吉林省政府通知,吉林高速将从2010年9月20日起调整所属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并从今年10月起,对载货类汽车试行计重收费。此举将大幅度增加吉林高速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

    有关人士认为,计重收费体现了公平收费原则,在增加吉林高速公路收费的同时,还可以有效地遏止车辆超载超限运输,使高速公路路面、桥梁等得到有效保护,降低公路维护成本。另外,也提高了车辆行驶的安全性。

    按照规定,一型车、二型车、三型车、四型车收费标准将分别提高12.5%、33.33%、37.50%、20.83%,五型车降低17.5%。同时,载货类汽车按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分级连续收取的原则,多载多缴费,少载少缴费,对超限运输加重收费。

(值班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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