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市道路运输业发展迅猛,但也出现了一系列的新情况、新问题,亟待制定一部具有苏州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以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管理水平。昨天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听取了《苏州市道路运输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审查结果报告,并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国玲,副主任程惠明、杨升华、钱海鑫、金明、朱玉文,秘书长张厚和等出席会议。副市长谭颖、朱建胜、王鸿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叶兆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君悦等列席会议。 12位公民旁听了昨天上午的第一次全体会议。
受市政府委托,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邵建林在会上作《苏州市道路运输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目前,我市道路货运业户已发展到36739家,货运车辆72670辆,道路客运业户141家,客运车辆7361辆,客运班线1390条,班线网络覆盖全国18个省(市)、地区,客运班线数占全省客运班线总数的15%,名列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