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客运面广、经营分散,基础条件较为薄弱,安全管理难度较大。为深刻汲取“3·14”道路运输事故教训,强化农村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局下发了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的通知。
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农村客运企业必须把加强内部安全生产管理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变“以包代管”、“以保(保险)代管”的经营模式,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二是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要求各级运管机构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农村客运安全的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执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制度,凡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不得从事农村客运。要求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严格车辆例检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对农村客运车辆的年度审验工作。要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严格进行审验。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收回《道路运输证》。
四是加大农村客运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各级运管机构汲取“3·14”道路运输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对农村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集中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督促农村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车辆二级维护和例检制度等。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防止检查走过场。要加大对农村客运安全的监督力度,节假日要提前采取措施,加大监督力度,防止客车超员、超速,消除农村客运安全隐患,确保农村客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