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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贯彻实施《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各地市营造普法氛围
来源: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0年12月22日8:43

    贯彻实施《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12月15日在南昌举行,《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连日来,全省各地市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氛围。

  江西省运管局于近日印发了《条例》宣传工作方案,提出了“热烈祝贺《条例》颁布实施”、“贯彻落实《条例》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等宣传口号;吉安市利用班前半小时集中学习《条例》,以便更好地向经营户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上饶市举办宣贯《条例》暨全市驾校校长会议,共有50多名校长参加《条例》学习;赣州市举办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干部培训活动,涉及安全工作有关领导干部38人参加了《条例》集中学习。

  据了解,各地市通过深入学习、广泛交流,一致认为《条例》具有江西元素、内容清晰、准确易懂,为全省《条例》的施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值班编辑: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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