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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等五省区联合打击跨省公路客运超员
来源:辽沈晚报 首席记者温俊勇 2010年11月8日10:49

    客运车辆一次超员20%,除罚款外,还将一次性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对于外地车辆交通违法,将直接转至当地交警部门,严肃处罚。

  昨日,省公安厅交管局表示,此次专项行动将在我省和黑龙江、吉林、河北及内蒙古自治区同时进行,如果车辆交通违法,将直接由交警部门将违法记录转回所属地交警处理。

  省交管局副局长朱玉波表示,这得益于五省区交通安全管理警务协作机制的成立,今后,区域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交流平台建立后,交通资源将得以共享。

  从全国情况来看,今年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30起,其中83%涉及客车肇事。针对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营运客车跨区域运行的特点,我省主动联合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和河北五省区共同签署《东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警务协作机制协议》和《东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警务协作机制未来一年主要合作项目协议》。

  此次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历时一年,其中,客运车辆严重超员交通违法行为将成为联合整治行动重要内容。交警部门将会同交通、安监、质检等有关部门,深入客运企业,逐车核对客运车辆情况,同时,对达到或临近报废年限的车辆,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报废手续;对手续不全、未年检、未消除交通违法记录和未投保法定保险的,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并依法处罚。

  警方将逐一清理一年内有两次超员或超速20%至50%和有一次超员或超速50%以上的驾驶人,并对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多次交通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交通肇事逃逸、酒后驾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客运车辆驾驶人一并进行清理,必要时向企业发出调换驾驶人建议书。

  警方将不断加大省际客运车辆特别是夜间和山区通行客车的检查力度。在联合行动期间,发现超员客车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罚,并卸客转运,特别是超员20%以上的客运车辆,除罚款外,还将一次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对不属于本地号牌的违法客车和驾驶人,在48小时内通报其所属的运输企业和转递给属地公安交警部门,同时由属地公安交警部门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依法对企业和责任人严肃处理。

(值班编辑: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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