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江苏省交通厅获悉,日前,江苏省公安厅、省交通厅、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下发《恶劣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工作规范(试行)》,明确提出高速公路遇有大雾、冰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在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管理部门可以对高速公路交通分四级进行交通管制,一般不实行全线封闭管制。
遇有大雾、沙尘暴、暴雨等能见度不足30米,或高速公路某路段全线结冰,或高速公路跨江大桥侧风风力超过10级时,均实行特级管制。遇有大雾、沙尘暴、暴雨等能见度在100米以上200米以下时,或正在下雪但路段(桥面)尚未积雪、结冰时,或高速公路跨江大桥侧风平均风力为6级时,实行三级管制。路面能见度在50米以上100米以下,路段(桥面)积雪尚未结冰,或高速公路跨江大桥侧风平均风力为7级至8级时,实行二级管制。路面能见度在30米以上50米以下时,高速公路部分路段(桥面)结冰,或高速公路跨江大桥侧风风力为9级至10级时,实行一级管制。
高速公路实行二级以上管制或过江大桥实行三级以上管制时,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实行一级以上管制或过江大桥实行二级以上管制时,禁止大型客车驶入。高速公路实施等级交通管制时,主管部门要采取交通诱导、控制驶入、主线分流、多点分流、间隔放行、主线滞留、带道通行、尾部警戒等多种交通组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