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四川省关于石油价格财政补贴要求,甘孜州泸定县已完成了出租车和农村道路客运石油价格财政补贴工作。
据悉,甘孜州泸定县财政会同该县交通、林业、物价等部门制定了《泸定县落实2008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实施意见》,《意见》核定了出租车和农村道路客运补贴标准,其中出租车每辆11993.00元、农村道路客运每辆10336.9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