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交警充分发挥公安交警主力军作用,积极与乡镇派出所配合,加强路面监控,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把“少发生一起事故,少死一个人,少伤一个人”作为交警大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
一是深化宣传教育工作。在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础上,深入社区、客运分公司、中小学等单位,采取开座谈会、举办讲座、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发送宣传材料、协调新闻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内容,宣传好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
二是交警大队领导挂帅,确保全队三分之二以上警力上路。大队长带工作组深入习谦中队,联系勐佑、三岔河、雪山、郭大寨和营盘等乡镇派出所配合工作,加强对这一片区公路的监控、整治;副大队长带工作组深入江北4乡镇,联系派出所,加强对凤城至江北4乡镇公路的监控、整治。秩序组联系洛党派出所,在我县平安大道创建路段--云凤二级公路巡逻监控,城镇中队与凤山分局巡逻队紧密配合,对城区道路及省道云保线凤城至桂花树丫口路段进行监控、整治,习谦中队负责云保线习谦至桂花树丫口路段及扁乌线路面监控整治。
三是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依法对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车、酒后驾驶、强行超车、不遵守交通信号行驶、上路拖拉机载人、驾乘二轮摩托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做到巡查力度不松,重处力度不减,确保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有效进行。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办事,使违法者心服口服,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目前,交警到乡镇粘贴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贴画45份,发送《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读本》70册、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单3000余份。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22起,其中:无证驾驶机动车26起、醉酒驾驶机动车1起、酒后驾驶机动车1起、驾驶机动车未带证4起、“三车”违法载人18起、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系安全带13起、驾乘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28起、违反交通信号指示18起、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挡滑行1起、使用伪造号牌1起、车辆不按规定检验7起、改变车身车架1起、逆向行驶1起、乱停乱放1起,不按规定行车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