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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兴国大队“五条铁律”强化奥运安保期间队伍管理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兴国县交警大队 周水长 2008年8月6日10:13

    8月5日,兴国大队针对奥运召开在即的非常时期,根据上级要求,在充分加强安保任务的同时,把开展文明交通执法、加强队伍纪律管理作为打赢奥运安保战役的首要前提,专门制定了“五条铁律”,制成卡片下发至每位民警,切实加强队伍纪律。

    一、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凡发生通讯不畅,警车私用,有令不执行者一次督察扣6分,通报批评,二次以上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予以纪律处分。

    二、严禁警容不整,目无纪律。凡发生乱着装,吃拿卡要,上班迟到、早退,值班缺位的一次扣5分,并通报批评,二次以上给予黄牌警告,屡教不改的给予待岗或调离岗位。

    三、严禁办事拖拉,敷衍了事。凡发生逾期未完成工作任务的,一次督察扣6分,通报批评,二次以上责令在全体民警大会上作检讨,取消当月岗勤补贴。

    四、严禁耍态度,耍特权。凡在执勤执法过程当中,发生服务群众态度粗暴或因工作失误,造成群众多跑路的一次扣5分,二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严禁乱扣滥罚,随意办案。凡发生执法过错,程序不到位,或因工作方法不当引起群众投诉的一次扣10分,并通报批评,二次以上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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