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科技执法,确保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江西龙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积极行动,锐意进取,并结合辖区工作实际,采取五条措施,全面规范测速执法工作,强化路面行车秩序管控,有效巩固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成果。
一是加大投入,完善规范测速监控设备。大队不断争收节支,按照县财政管理规定,新购置了车载雷达测速仪1台和酒精测试仪1台,并对原有的车载雷达测速仪、手持雷达测速枪、酒精测试仪送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定期送检,确保检定合格后才投入使用,使测速监控设备标准化、测速执法正规化。
二是清理排查,全面整改限速标志标牌。为认真落实道路限速标志标牌设置工作,大队通过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道路限速标志设置是否合理进行彻底的排查整改。对限速标志标线不清晰或已被路树遮挡的,对没有按规定设置“解除限速标志”的,对限速标志(标线)设置路段、设置点位、设置限速值不合理的,对测速路段没有设置醒目测速提示牌的进行全面排查,对查出来的隐患按照科学、规范的要求限期予以了整改,确保良好的行车环境。
三是突出重点,科学设置测速标志标牌。大队按照测速路段和测速标牌设置要求,在105国道东江乡、临塘乡、武当镇等3处视线良好、道路规范的路段设置了大型醒目的测速提醒牌和限速70公里/小时的限速牌,让过往驾驶员能明知、明晓,实行“阳光测速”,彻底摒弃了在急、险弯、长下坡、交通复杂路口等低于路段最高限速的地段进行测速的“暗箱执法”。
四是强化证据,严格执行超速处罚标准。大队注重测速的证据意识,确保证据真实,对每一起监控记录都实行了车牌、违法时间、行驶速度、地点等信息的完整性。同时,严格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对超速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对国省道路段一律以70公里/小时为基准计算超速,对超速20%以下的,只行口头警告,一律不予处罚;对7座以下(不含7座)小车超速30%以下的,原则上以教育为主,一般不行处罚。
五是实施告知,强化违处窗口服务建设。大队强化了违法信息的告知服务,及时将违法监控记录信息通过邮政专递寄往当事人,对退返的则在报刊上实施公告送达,在违处大厅设立了触摸式交通违法信息查询电脑,并开通了手机短信查询方式,切实方便群众查询。大队还大力加强了违法处理窗口的建设,强化了窗口民警的服务意识,做到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做到执法行为公平、公正、有礼、有节,做到“首问负责制”和“疑问逐级解决制”,切实做好当事人的解释说服、感化教育和疑难答复工作,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