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2日凌晨1时07分,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孟定中队值班室接孟定镇中心医院外科医生电话报警称:“有一伤者被人送到我院外科手术室进行抢救,其伤势严重,怀疑是发生交通事故所致,请你们过来看一下。”
1时15分,中队事故民警到达孟定中心医院外科手术室时,伤者正在被抢救中,伤者为一男子,年龄大概在25-30岁之间,其处于昏迷状态,左后脑部有一血肿,身体其他部位未见伤痕。手术室外等候着另一名男子,经对其询问得知,其曾经和伤者一起在某处工地打过工,只知道伤者小名叫“发旺”(双江人,目前在孟定打散工),是在路过事发地点红旗桥时,发现伤者后将伤者送往医院的,伤者具体如何受伤其并不知晓。据外科手术医生分析,伤者除了左后脑部受伤外,身体其他部位未见明显伤痕,也存在被人用物体击中头部受伤的可能,中队民警立即与孟定派出所联系,让派出所民警到医院协助调查,同时,把情况向魏荣华副大队长进行了汇报。
1时40分左右,中队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后,因事故现场已经被破坏,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返回医院时,伤者已经死亡。在医院,派出所民警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在7月11日23时45分左右,路过红旗桥时,看到路边倒着一辆二轮摩托车,有一个伤者被几个人抬上了旁边的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正在打电话,驾驶员身着深色T恤,穿黑色牛仔裤,他就把地上倒着的摩托车号码云SC9349记了下来。紧接着民警又向门诊部值班医生了解到伤者送往医院时先送到了门诊部,在门诊部伤者还未昏迷,并且告诉医生其是被摩托车撞伤的,后因为伤势过重才转到了外科。由此初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案。
2时20分,经上网查询得知云SC9349号车的车辆信息(车型:乙本 YB125-5,车主:李文龙,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孟定镇贺海村攀花水组人),锁定嫌疑车辆后,中队立刻调集全部警力,启动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侦破方案,一是到贺海村攀花水组查找车主及嫌疑人,二是在孟定城区内重点路口进行布控,对每条街道认真巡查。
3时30分,在城内巡查的民警在孟定镇青年路口发现了云SC9349号摩托车,车上有两人,民警将其拦截下来,对摩托车驾驶员进行盘查得知两人身份:驾驶摩托车的叫杨富华,乘车者叫李应华,两人都是孟定镇贺海村攀花水组人,事故发生时并不是杨富华驾驶云SC9349号摩托车,当时车辆被同村一个叫李小伍的人借去,但告诉民警不知道李小伍的去向,后来经过民警对杨富华的耐心讲解及详细询问,杨富华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李小伍的女朋友正在孟定中心医院妇产科住院,其极有可能在孟定中心医院妇产科照看其女友。
3时50分,民警在孟定中心医院妇产科病房内找到了李小五,经询问,李小伍对其驾驶云SC9349号摩托车在孟定镇红旗桥与行人(李发旺,男,其具体身份情况待查)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耿马县公安局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小伍进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