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兴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刘科长和民警黎淦清二人深入县城管局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
近10年来,城管局大车、小车15台,累计行驶近3000万公里,从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这与大队每年深入他们单位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分不开的。现在又有近一半的干部职工买了私家车,因此,他们借学习《安全生产法》的时机,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所有干部职工都要参加,这是受益终生,事关自已和他人生命安全的大事。
《道路交通安全法》课程由民警黎淦清同志主讲,他认真的讲解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特征;道路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道路安全和畅通的主要原因等问题。最后,他结合近期发生在我县的几个典型的交通事故安全案例,提醒大家上车必须系好安全带、行驶过程中不要接打手机、千万不能超载超速、绝对不能酒后开车等一些基本常识。
参加授课的职工们说:“人不懂法,法不理你,只有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才懂得遵守道路法规,才能真正做到:既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