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市经营性停车场行政许可管理工作正式移交公安机关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道路运输管理站 张宝成 2008年7月8日9:34
2008年5月7日下午,大庆道路运输管理处与市交警支队就大庆市经营性停车场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签订移交协议,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侯富同志、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毕永智同志等21人参加了移交的签字仪式。从2008年5月7日起,大庆市经营性停车场行政许可管理工作正式移交公安局交警支队进行许可和行业监管,同时将已在交通部门办理行政许可的132家停车场档案资料移交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此次移交是根据《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进行的,自发文之日起,市交通局不再受理原有经营性停车场行政许可项目,各县区道路运输管理站自即日起不再受理经营性停车场行政许可申请,不再行使对停车场的监管权力。
交接仪式上,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总结了以往此项工作的管理经验和成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表示今后将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进一步加大静态交通管理力度,为全市人民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值班编辑:Online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