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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市汛期公路防汛抢险和运输保障工作预案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道路运输管理站 张宝成 2008年7月8日9:26

    为了认真做好汛期公路防汛抢险和运输保障工作,提高我市公路抗御水毁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救灾工作迅速、有序地开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交通部《关于做好汛期公路防汛抢险和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公路局关于做好全省公路防汛保通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工作原则

    本着“有汛无汛按有汛防,大汛小汛按大汛防”的防汛工作思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有备无患”的方针,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

    (二)适用范围

     我市辖区内因暴雨、洪涝等因素造成的公路桥梁损毁、淹没,致使公路中断交通或严重危及行车安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公路抗灾保通工作领导小组,灾害发生后启动本预案。

    组   长:吴晓亭
    副 组长:侯中秋  刘  巍
    成   员:常  虹  刘大勇  吕方坤  李学慧  钱志刚  吴同国  姚滨海  李  臣  徐立臣  王玉福  王  军  宋仁杰  牟广峰  王  瑞  潘荣刚  张  冕  任林伟  冯树安  于  淼  裴万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刘大勇
     副 主 任:常  虹
     联系电话:0459--4605519     0459--4662417
                15304599088       13904890619

    (二)职责任务
负责组织全市公路系统及有关单位开展公路抗灾保通工作,尽快恢复被损坏的公路、桥梁和有关设施,保证公路安全畅通和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设备的及时运送。

    (三)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1、各县(区)相关单位要立即成立公路抗灾抢险应急工作组,工作组下设联络办公室,受市公路抗灾保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具体负责本区域所辖路线公路汛期公路防汛抢险和运输保障工作,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2、公路抗灾抢险应急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由各部门部门一把手担任,成员分别由车辆调配、物资供应、人员调度、信息联络、现场指挥、维持现场秩序等具体工作负责人组成,并制定抢险应急预案。

    3、建立信息反馈体系和应急处理体系,所有人员全天24小时可随时联系,工作组设专线电话(2部以上),建立值班值宿制度和工作记录。灾害发生后,信息反馈体系负责第一时间内的纵向和横向信息传递。应急处理体系负责在公路抗灾抢险应急工作组指挥下开展应急行动。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各区域负责部门要掌握气候特点和本地汛情,与气象部门、水文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收集水、雨情况预报资料。暴雨、大洪水时由应急工作组派出人员对沿线和主要工程、薄弱地段进行巡逻,以便及时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协调水利、农业等部门,实行联动、互动,设立联系人、联系电话,信息互通。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尽快对本辖区内水毁易发路段的桥涵构造物、防护设施及道班用房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抓紧做好排险加固工作,切实增加投入,集中人力、物力,抢时间、争速度,确保在大汛到前完成抢修加固任务,进行必要的技术、物资储备,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险情,对洪水区的重要桥梁派专人守护,对在建公路工程项目,进一步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材料和设备的安全,以保证在建工程的实施。

    2、发生公路水毁造成交通中断时,利用一切力量,立即组织抢修并及时修复;无法修复的,要修筑便道 ,架设便桥,或制定切实可行的绕行方案,尽一切可能保证公路运输通畅。对漫水桥、过水路面和塌方、塌陷路段以及其它危及行车安全的路段,设立必要的警示标志,确保行车安全。洪水过后,立即对桥涵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新的隐患。

    3、全力以赴做好受灾群众和救灾物资的运输,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运力储备工作,尽一切可能为疏散灾民和运送救灾物资的车辆提供便利,优先安排通行,确保抗洪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

    按公路损坏程度,公路水毁共分三级:洪水侵泡路基,对路基造成局部冲刷为三级,报警人员向本区域应急工作组上报,由应急工作组制定防护措施并组织路线养护单位负责实施;洪水损坏路基,影响行车安全和道路畅通为二级,报警人员向本区域应急工作组上报,由应急工作组向本地领导组织汇报,并启动应急人员、物资、车辆及动员社会力量进行抢修,同时,上报公路抗灾保通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洪水冲毁道路,造成中断交通为一级,在二级基础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组织汇报,并根据需要,调动其他区域力量进行支援,组织抢修。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按上述预案启动级别,三类信息巡逻人员必须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上报,应急组必须在1日内实施防护措施;二类信息巡逻人员必须在灾害发生1小时内上报,应急组必须在3小时内实施抢修措施;一类信息巡逻人员必须在灾害发生30分钟内上报,应急组必须在接到报告后15分钟内在水毁路段两侧设置警示、警告标志,并设专人看守,在1小时内实施抢修措施,并在3小时内修建便道或确定绕行路线。

    (三)通讯

    现场巡逻人员配备移动通讯工具,领导小组和县(区)应急工作组设两部以上专线电话(昼夜设专人接听),所有成员必须提供一部以上固定电话,并24小时开通移动电话。

    (四)指挥和控制

    各县(区)应急工作组组长负责本区域公路抗灾抢险方案的制定及水毁抢修的指挥和调度工作,工作组成员按照既定分工分别负责车辆调配、物资供应、人员调度、信息联络、现场指挥、维持现场秩序等工作。

    (五)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一线抢险人员根据需要配备救生衣及手套等用品,并配备长50米以上的绳索,上述用品提前购买,并留足备用。

    (六)安全防护

    要在水毁路段两侧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 并设专人看守;如发生中断交通,由相关部门对过往车辆行人进行指挥和疏导。

    (七)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对公路水毁程度及抢修工程量的认定,由公路抗灾保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核定,核定后向省级公路管理机构以文件形式上报。

    (八)新闻报道和应急结束

    中断交通后,由公路抗灾保通工作领导小组向市政府以书面形式汇报,经批准后,将水毁路线名称、具体位置、损毁程度、绕行路线等在市级新闻媒体上进行通告,抢修结束后以同样程序进行通告。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一线报警人员和各组信息联络员必须配备通讯工具,确保应急抢险期间信息畅通。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各(区)公路管理站、路政管理所、各通行费所(站)、公路养护道班,所有目前运行情况良好机动车辆,均作为应急保障设备,由各区域应急工作组设专人负责管理和调配,并明确职责和分工。

    2、应急队伍保障:各公路管理站、路政管理所、通行费所(站)、公路养护道班所有人员。

    3、交通运输保障:一是有关部门自有车辆机械;二是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业户车辆,登记造册,需要时随时调用。

    六、应急车辆的通行

    在防汛期间,各收费站对持有省、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交通和公安部门联合制发的防汛通行证牌照车辆予以免费快速放行。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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