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交通厅关于油价改革对农村客运车辆和出租车用油财政补贴的有关规定,对经营农村道路客运车辆,以12个月计算每辆车每座位每月补贴19.735元;对经营城市出租汽车的车辆,以12个月计算每车每月补贴746.86元。为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经营者,玉林市交通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并会同玉林市财政局制定出了具体发放办法,要求油价补贴须按照“谁发放,谁负责”的原则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不得强制抵交其他任何费用,凡弄虚作假作假、以权谋私,骗取补贴款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市各客运企业、出租汽车公司要严格遵照有关油价补贴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如实提供相关数据,做到公开透明,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运管所要落实责任,严格把关,指定专人负责审核与发放工作,确保了补贴政策和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据统计,全市133条农村道路客运班线车872辆共补贴427.31万元,城市出租车804辆共补贴720.56万元,两项合计1147.87万元。所有资金于6月底前全部下拨到各县(市、区)交通局,目前,1147.87万元燃油补贴资金已全部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