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月”和“两个条例”学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廉政环境,达到了“关口前移、提前预防”的良好效果。
构筑廉洁从政制度防线。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十不准”制度、“戒酒令”、“八条禁令”、“行政执法人员责任追究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反腐倡廉工作的顺利开展。
构筑权力运行的外围防线。重点加强了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监理、行政执法及管钱、管物、管人等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他们拒腐防变的能力。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组织人事、工会组织的作用,实行政务公开,设立廉政监督电话、意见箱、聘请兼职监督员,强化内外部监督,做到行政执法权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几年来,全局没有发生违纪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