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涨价后的第11天,国家发改委再度发文,要求确保落实对交通运输业的补贴政策,同时要求相关行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者变相提高运价。
6月30日,发改委网站消息称,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已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价格、财政、交通主管部门采取综合配套措施,缓解成品油价格调整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严格控制油价调整的连锁反应。
《通知》称,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公路客运(不含农村道路客运),企业要通过改善管理来控制成本,严禁涨价。
对于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路货运、水路客货运输等交通运输价格,各部门要加强监测监管,及时制止经营者随意涨价。
6月20日,发改委将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1000元,航空煤油价格每吨提高1500元;自7月1日起,全国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液化气、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
成品油涨价,交通运输业受到的影响首当其冲。发改委在发出提价通知时,同时规定,本轮成品油调价后,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出租车、液化气、天然气价格均不提高,并对相关行业给予补贴。
6月21日,发改委首次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严格控制连锁反应,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