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6日中午,兴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一行4人一起到东村乡、江背镇巡逻执勤,在往返途经县城红门工业园路段时,巡逻民警发现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遂示意其停车。经盘查,该车驾驶人属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民警教育该驾驶人:无证不能驾车,无牌车不能上路。该人称其为外商,并说曾经到交警大队办证,因其是外地人、外地车,当时手续不齐全,没有办到证。民警依据我县对外商的相关优惠政策,在给予详细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政策的同时,教育后予以放行。
民警回来后,认为外商的问题关系到全县的投资发展环境,事关重大,遂向大队领导汇报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大队长魏国强同志对外商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作出特别指示:一是立即教育全体民警、协管员执法时注意言行举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说服,严格树立交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二是由宣教科牵头组织新进民警和新招协管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道路交通执法相关知识及招商引资政策,做到知法、懂法、执法。三是由车管科建立外商车管工作台账,摸清全县外商有多少车辆、有多少驾驶人、有多少无牌无证车辆尚未办理;四是从17日开始由车管科抽出精干民警,组成小分队,深入各外商企业,近距离为外商办理上牌上证工作,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给予一律当场办理。既简化了办牌办证手续,又节约了外商宝贵的工作时间,赢得了外商的交口称赞。
[结束语]随着越来越多的外商投资该县,对外商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也提上了该大队的议事日程。外商推动了该县经济的发展,大队民警为更好的服务全县的经济建设,正在努力的学习执法执勤规范,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为外商提供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进一步促进全县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