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运政执法程序,规范运政执法行为,加速推进依法行政,松阳运管所采取多种举措,全面完善运政执法,大力推进运管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为让行政执法工作免受外界因素干扰,保证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的相对独立性,该所要求稽查中队查获的违章案件一律交由处理中心,并由处理中心逐级上报审批。
二是积极安排部署。松阳运管所高度重视运政执法工作,就行政执法工作,多次聘请法院、律师事务所的法律界认识进行授课,并始终将《松阳运管稽征所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实施方案》贯穿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基础。
三是实行“二个分离三统一”。 “二个分离”,即稽查与处罚相分离,处罚与缴款相分离;“三个统一”,即统一处罚标准、统一制作文书、统一整理归档。
四是明确界定职责权限。为理清职责,该所对稽查大队和行政处理中心的职责权限进行了明确和界定,从而有力避免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互相推诿和权责不清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