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沭阳县交通局针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在全系统内部强化细化四项督查制度,全面消除中层梗阻,提高执行力。
一是明确督查责任。明确督查工作由局纪检监察室和局办公室共同承担。被督查单位推行一把手负责制,凡逾期工作未落实到位,无特殊理由,可直接追究被督查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并将日常工作落实的情况与单位年终考核挂钩。
二是规范督查流程。科学制定出一套操作性强的落实流程。从工作布置、落实、督查、汇报到现场检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落实体系。
三是细化督查方案,局办公室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制定出工作督查落实方案,对日常领导口头交办、会议交办、临时交办工作以及交通重点工程和农村公路建设、桥梁渡口改造等工程分别明确了具体落实人、督查人,
四是具体督查内容。为防止落实过程中出现走过场、重形式的现象,他们明确了负责督查督办的具体内容,如;工作人员在岗在位的情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领导参与情况、有关合同履行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等。
由于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有效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加快了各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保证了各项工作都能得到落实,全面提高了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