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强化道路运输安全,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倡导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引导道路运输企业做大做强,提升道路运输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相关精神,星子县运管所对辖区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一、质量信誉考核的范围:辖区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企业有(1)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企业;(2)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3)从事驾驶员培训经营的企业;(4)从事汽车维修经营的企业;(5)从事道路汽车客运站经营的企业。
二、质量信誉的考核主要内容有:(1)企业概况综合文本(基本情况: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在岗管理人员、聘用从业人员名册(包括驾驶员、售票员、教练员、修理工、站务人员等);(3)企业安全运行情况;(4)企业经营行为情况;(5)企业服务质量情况;(6)企业规费缴纳情况;(7)企业车辆运营情况(包括GPS使用、备用运力等);(8)企业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9)企业管理情况。
三、考核工作要求:(1)各道路运输经营的企业要成立相应的质量信誉考核机构;(2)各企业(包括分公司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实事求是进行自查总结;(3)各企业真实地提供考核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和隐瞒事实;(4)独立法人资格的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将自查资料汇编成册三份,企业自留存档一份,二份报星子县运管所。
四、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评定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评定结果将在全县通报,并在有关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相关新闻媒体予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