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息,问题编号为242475的网民通过本栏目留言咨询:本人2008年三月六号上午九点三十五分左右在十三中西面建设路上上了一辆烟台至招远的客车,售票员要了二十六元的车费,车票号为烟(06)1086967,票的背面盖得是“烟台万邦运业公司”的票务专章。此车里面破破烂烂,好像是北马路汽车站的。
而同一天,我与朋友在烟台至招远的往返中共买了四张票,其他三张都是二十三元,况且春运期间的票价才二十三点五元。本人对此问题有疑惑,想借此栏目进行举报,希望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规范,不至于使更多的乘客受害。
对此,市交通局回复:烟台至招远线路全程105公里,目前有两种车型在该线路运行。根据《汽车运价规则》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交通厅《关于整顿规范我省汽车客运运价的通知》(鲁价格发2004241号文件),该线路高一级车辆的核定运价为30.7元(含燃油附加费),目前执行28元,不到核定运价;该线路中级车辆的核定运价为23.83元(含燃油附加费),目前执行24元,符合运价标准。针对您反映的车容车貌差的问题,我们已责令相关公司和车站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为乘客提供更好的乘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