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交通厅、省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客运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路、站、运”应一体化协调发展,农村公路与农村客运站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应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使农村公路客运惠及更多的农民群众。
近几年来,我省农村客运事业有了较快发展,到2007年底,全省乡镇通班车的比例达到99.86%,行政村通班车的比例达到82.35%。但农村客运仍不能满足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日益增长的需求。
为实现农村客运公交化、城乡客运一体化,以及到2010年底,全省具备通车条件的乡村实现村村通客运班车,农村客运基本实现公司化改造、网络化布局、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的目标,根据《意见》,我省要求各地搞好规划编制,在建设农村公路时要预留候车亭建设用地;在规划编制中要合理规划乡镇站和候车亭数量及建设规模,站场和候车亭的规划与建设要符合运输安全条件。
同时,我省要求各级政府在税费征收、站场建设和财政补贴等方面,参照省内城市公交的政策,大力扶持农村公路客运。清理和取消涉及农村客运车辆的不合法和不合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摊派;加大对农村公路、农村客运站亭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优先解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农村客运站、候车亭等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用地。